北京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,是北京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律师协会章程》,对北京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。

北京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52年,恢复于1979810日,19824月召开了第一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,宣告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,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个《章程》。这是北京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。

从第一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到第三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,每届为4年,律师协会的领导都由司法行政官员担任。1995年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了改革,改为每届为3年,律师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。20053月,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对律师行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,取消了常务理事会,会长由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,形成了以律师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会议为主的三级组织构架,建立了代表常任制。截止到2008年底,协会共有团体会员1211家,个人会员18635人。

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: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,忠实于律师事业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;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;加强行业自律,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,为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。